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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海美术馆现设有学术部、教育部、展览部及双年展办公室等部门,在收藏委员会、艺术委员会的指导下,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研究,同时设有办公室、总务部、人事部、财务部、发展部等部门,负责行政事务的日常运作与管理。

  学术部

  负责馆内艺术品收藏、保管、陈列、研究、出版、交流等工作。开展馆藏征集,画库管理;编辑出版《馆刊》以及画册、年鉴,印制请柬等印刷品;了解美术动态,掌握学术信息,关注创作动向,确定研究课题,开展学术研讨;负责陈列展、邀请展、交流展、特别展以及双年展的策划、筹备工作。

  展览部

  统筹馆内展览业务。负责展览业务的洽谈、布展设计、以及其它服务工作,科学安排日期,合理调控场地;制定展览计划,把握各类展览的比例;进行相关的新闻发布、开幕式安排、请柬发放、展览预告等工作。

  教育部

  负责美术普及教育、宣传推广工作、图书资料、艺术档案及计算机管理工作。进行中外美术知识普及,举办艺术讲座,开办美术工作坊,发展"美术馆之友";收集整理美术资料和展览资料,建立艺术档案,建立中外近现代美术,特别是上海20世纪美术文献视听资料库;掌握展览动态,收集相关资料,进行推广策划,及时向媒体提供宣传信息;掌握全馆楼宇、办公、信息自动化控制系统,以及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,完善导览系统。

  总务部

  负责馆的设备维修、采购、保管、卫生、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。对全馆通用设备和设施进行管理,完成设备和设施的安装、维修、保养任务;做好环境美化、绿化、卫生工作,管理展厅服务员队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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